各学系、教学实验室: 定于11月27日(周一)下午3:00至3:30集中运送废液,请将废液集中装箱,贴好标签送到教学八楼南侧化学危废品暂存室。 废液范围: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危害身体健康、污染环境等不允许向下水道排放的液体,包括碱性废水、酸性废水、挥发性有机溶剂、低挥发性有机溶剂、含卤素有机溶剂、含重金属废液等。 处理办法:废液存入棕色瓶,密封。存放于购买液体试剂时的纸箱内。封箱,贴标签。 联系人:教学八楼二层立博中文版官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袁晓霞,电话:88382369。